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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北京“考试吧”诉合肥一同名网站侵权 索赔10万 [打印本页]

作者: 活着就是折腾    时间: 2013-6-8 12:07
标题: 北京“考试吧”诉合肥一同名网站侵权 索赔10万
  日前,北京“考试吧”来到合肥,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合肥本地一家“考试吧”告上法院并索赔10万元。为证明自己的知名度,北京“考试吧”直言,网络红人“芙蓉姐姐”曾推荐过他们网站。

  2004年5月11日,北京雄鹰教育注册域名为www.exam8.com的“考试吧”网站。同年8月,该网站正式上线运营,主要为在校大学生、在职人员等多层次求知学习人士,提供一站式教育培训服务。2012年,北京雄鹰教育发现安徽新徽动网络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徽动)也开通了“考试吧”网站,服务类别和内容与北京“考试吧”极其相似,但域名并不相同。

  随后,北京雄鹰教育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新徽动告上合肥高新区法院。雄鹰教育认为,“考试吧”已经成为教育培训市场知名服务特有名称,属他们专有。新徽动在此情况下,仍公然以“考试吧”开通同名网站,意在窃取雄鹰教育多年来培养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获取不正当商业利益,是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在庭审中,为了证明“考试吧”的影响力,北京雄鹰教育拿出数十份证据材料,其中包括网络红人“芙蓉姐姐”在某次专访中推荐过“考试吧”的相关内容。北京雄鹰教育诉求法庭,要求新徽动赔偿10万元经济损失及1万多元的公证费用等。
  面对诉讼,新徽动表示,“考试吧”不能算是北京雄鹰教育专有,它与茶吧、酒吧、书吧等名词一样,具有公共性。此外,新徽动开办的“考试吧”属非盈利性网站,不存在侵害北京雄鹰教育的商业利益。至于北京雄鹰教育提出的流量及知名度证据,新徽动认为其缺乏公信力,水分较大,不能证明其本身是知名网站。此外,由于北京雄鹰教育的经营业务范围中,不包括教育内容,新徽动认为对方不具有法律追偿依据。
  据了解,由于原被告双方分歧较大,该案未当庭宣判,目前仍在审理中。
作者: 梦月酱    时间: 2013-6-8 12:08

作者: woaijay987    时间: 2013-6-8 12:11
赤裸裸得炒作啊
作者: 过客    时间: 2013-6-8 12:15
炒作成分多
作者: 圣诞节    时间: 2013-6-8 12:16
哈哈,炒吧。会给另一个站带来更大的收入


作者: tointer    时间: 2013-6-8 12:20
炒作
作者: weishimi    时间: 2013-6-8 12:25
亲们,吃饭吧
作者: nswdhy    时间: 2013-6-8 12:27
中午吃的酱爆茄子
作者: 东方星雨    时间: 2013-6-8 12:37
吵神马,我也去搞个考试吧,采集他俩的数据
作者: master    时间: 2013-6-8 12:42
下午吃排骨土豆
作者: 活着就是折腾    时间: 2013-6-8 12:43
weishimi 发表于 2013-6-8 12:25
亲们,吃饭吧

五块炒饼
作者: 啪啪啪啪啪    时间: 2013-6-8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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