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办法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组织或个人利用通过互联网域名访问的网站或者利用仅能通过互联网IP地址访问的网站,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
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
我的就是
原帖由 vnconfig 于 2010-12-24 23:30 发表
强不强看有没有人举报。谁都可以举报。只要没人举报或者提出解封,强不会自己产生封或者解的动作。
只是如果你人在国内,做事就要更小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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