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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支持擦波和人合作,不要有异样的眼光看待小擦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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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2-5-31 23:21: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发现N多人都喜欢自己单干,和人合作生怕被别人吃了 或者对方生怕你把他吃了,

最后就散伙 自己干   其实有时候能放下自己的心结  合作得效果更好更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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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威望 +7 收起 理由
hero + 7 赞一个! 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想法 正常 求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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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2-5-31 23:22:05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3#
发表于 2012-5-31 23:23:57 | 只看该作者
你被擦啵妹上了?这么替他说话····白疼你了
4#
 楼主| 发表于 2012-5-31 23:25:17 | 只看该作者
xiasl 发表于 2012-5-31 23:23
你被擦啵妹上了?这么替他说话····白疼你了

虽然和小擦擦的关系破裂了,但是咱们仍然挂念着对方
5#
发表于 2012-5-31 23:25:52 | 只看该作者
求带
6#
 楼主| 发表于 2012-5-31 23:27:39 | 只看该作者
guaku 发表于 2012-5-31 23:25
求带

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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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威望 +5 收起 理由
408904199 + 5 很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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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2-5-31 23:28:16 | 只看该作者
Kvm 发表于 2012-5-31 23:25
虽然和小擦擦的关系破裂了,但是咱们仍然挂念着对方

哦 那是以下哪种原因造成的感情破裂哟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时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三年,(婚姻法实施后,已变为两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语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履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无、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者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8#
发表于 2012-5-31 23:28:22 | 只看该作者
但是咱们仍然挂念着对方
9#
发表于 2012-5-31 23:30:21 | 只看该作者
Kvm 发表于 2012-5-31 23:25
虽然和小擦擦的关系破裂了,但是咱们仍然挂念着对方

**无限大!
10#
发表于 2012-5-31 23:31:5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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